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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16〕862号
2016-05-31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 2016 〕862 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31日
(联系人:魏申;联系电话:88549074)

  •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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